试题

题目:
(2006·潍坊)某学校举行理科(含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四科)综合能力比赛,四科的满分都为100分.甲、乙、丙三人四科的测试成绩如下表:综合成绩按照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四科测试成绩的1.2:1:1:0.8的比例计分,则综合成绩的第一名是(  )
学科 数学 物理 化学 生物
95 85 85 60
80 80 90 80
70 90 80 95




答案
A
解:由题意知,甲综合成绩=95×1.2+85+85+60×0.8=332分,
乙综合成绩=80×1.2+80+90+80×0.8=330分,
丙综合成绩=70×1.2+90+80+95×0.8=330分,
∴甲综合成绩最高.
故选A.
考点梳理
加权平均数.
根据题意这四项课程的权分别为1.2:1:1:0.8.只需按加权平均数的计算公式分别计算并加以比较即可.
本题考查了加权平均数的计算方法.加权平均数等于各数据与其权的积得和除以数据的个数.在计算时搞清楚数据对应的权.
图表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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