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题

题目:
某公司对应聘者进行面试,按表格中给出的三项打分,其重要性之比为6:3:1,最后得分高的讲被录取,那么甲应得分数是
15
15
,乙应得分数是
16.7
16.7
,最终
被录用.
专业知识 14 18
工作经验 16 16
仪表形象 18 12

答案
15

16.7


解:甲的最后得分:
14×6+16×3+18×1
6+3+1
=15,
乙的最后得分:
18×6+16×3+12×1
6+3+1
=16.7.
由于乙的最后得分最高,故应录用乙.
故答案为:15,16.7,乙,
考点梳理
加权平均数.
根据加权平均数计算甲,乙两名应聘者的最后得分,看谁的分数高,分数高的就录用.
本题考查了加权平均数的概念.在本题中专业知识、工作经验、仪表形象的权重不同,因而不能简单地平均,而应将各人的各项成绩乘以权之后才能求出最后的得分.
图表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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